?
1、代開發票
(1)企業如需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除外),可登錄蘇州市國家稅務局網站提交申請信息或直接填申請表,并攜帶資料前往稅務機關辦理。申請代開發票的具體資料請看蘇州市國稅局網站“辦稅服務-辦稅指南-發票業務-代開通用機打發票、專用發票代開”。
(2)已認定為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不得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包括通用機打發票和專用發票)。
2、發票領用及開具
(1)企業領用發票需根據稅務機關核定的發票種類、數量以及購票方式領用。
(2)新辦企業如需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需先到稅局申請防偽稅控開票系統并且辦理票種核定,然后向服務單位購買稅控專用設備(金稅盤或稅控盤),再到主管稅局辦理專用設備初始發行,最后去稅局領購發票并通過稅控系統開具。
(3)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如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需先到稅局申請防偽稅控開票系統并且辦理票種核定,然后向服務單位購買稅控專用設備(金稅盤或稅控盤),再到主管稅局辦理專用設備初始發行,最后去稅局領購發票并通過稅控系統開具。
(4)企業當月發票限量不足使用,可申請超限量領購發票。
(5)企業領用發票時免收發票工本費,銜頭發票印制費用由申請印制企業和印刷企業結算。
溫馨提示
(1)企業未按規定的期限辦理設立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及注銷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2)企業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3)企業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0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4)企業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或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標準處理:可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